男子驾摩托“翘头”行驶(视频截图)
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连日来,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飙车炸街这一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展开雷霆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果。
在整治行动中,一名男子因驾驶二轮摩托进行危险“炫技”,成为首个因“飙车炸街”相关违法被依法行政拘留的案例。据了解,2024年12月30日,石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TG3××的二轮摩托车,为了耍酷、吸引他人关注,在长虹大道南河大桥路口、金柱园路口、东方华尔街路口等多地、多次进行“翘头”行驶,其行为严重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
经过交警直属一大队深入调查核实,2025年1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石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除了对路面上的飙车炸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交警部门还深挖源头,严查非法改装产业链。
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在“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川B702××的小型轿车存在非法改装排气管的交通违法行为,涉事驾驶人被依法处罚。
随后,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协同下,三台公安交警与三台交通运输局紧密合作、顺藤摸瓜,成功锁定非法改装源头——位于三台的某修理厂。
经调查,该修理厂备案的维修经营范围仅为车身维修,却擅自超范围提供非法改装服务,其行为严重违反《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据《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相关部门对这家提供非法改装的修理厂开出了1000元的行政处罚罚单,这也是绵阳首例因非法改装车辆被处罚的修理厂案例。
此次整治行动,不仅体现了绵阳公安交警部门打击“飙车炸街”行为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各界传递出对危害交通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飙车炸街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切勿为了一时的刺激和虚荣以身试法。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一名交通参与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王兆可 记者 刘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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