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立减,数量有限”“全年无加价,落地0自费”“一家三口出行,酒店免费升级”……正值暑期旅游旺季,在主播们快节奏、高密度的营销话术带动下,不少游客选择在平台直播间订购旅游出行产品。直播间的旅游产品丰富了游客的出行选择,但是记者采访发现,一些直播间销售的旅游产品存在信息展示模糊、虚假宣传、随意加价等问题,不少消费者遇到“买得容易预约难”、服务“缺斤少两”、要求临时补差价等情况。(据8月17日《工人日报》报道)
旅游产品直播间的兴起,确实为旅游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相较于传统的旅游产品营销模式,直播间能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示酒店环境、景区特色,甚至实时互动解答疑问。限时折扣、专属福利等营销手段,也让消费者更容易找到高性价比的旅行方案。对于旅行社、景区等主体而言,直播带货能快速消化库存,提高淡季入住率,甚至带动小众景点的曝光度。
然而,在旅游产品直播赛道也出现了种种乱象,给消费者埋下了侵权隐患,妨碍了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由于旅游产品具有服务周期长、环节复杂的特点,如果主播利用虚假、夸大的信息忽悠消费者,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后,在后续核销时很容易遭遇现实落差。比如,有的消费者预订了“海景房”,到酒店才发现离海岸线还有好几公里;有的直播间宣称“无自费”纯玩旅行团,消费者在行程中却被要求额外支付杂七杂八的项目费用。
造成旅游营销、消费脱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部分主播为吸引流量,增加销量,刻意夸大优惠力度或模糊关键限制条件,消费者在快节奏的直播中难以仔细辨别;另一方面,旅游产品的供应链较长,涉及酒店、景区、地接社等多个环节,一旦某一方未能履约,就容易引发纠纷。
因此,有必要以监管力量为主导推动旅游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应通过完善管理规则或合作契约等方式,明确直播带货旅游产品的责任主体和权利义务,拉出“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项目”“不得擅自降低服务质量”等负面清单,无论是平台自营还是第三方主播,都必须亮明实际服务提供方的资质,并针对旅游消费限制等关乎消费者重要利益的内容承担显著说明、告知责任,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同时,应加大对旅游直播间营销行为以及后续全链条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虚假宣传、恶意加价、服务“缺斤少两”等违法侵权行为,让违法侵权者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探索建立旅游直播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存有虚假宣传、恶意加价等行为的旅游直播间和主播进行曝光,并实施失信惩戒。相关直播平台可借鉴电商平台的成熟经验,建立旅游类投诉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涉事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给出解决方案。对存有违法侵权行为的直播间,可采取暂停或封限账号功能、取消推荐等措施。
旅游的本质是体验与探索。规范旅游产品直播间销售行为,不仅要筑牢监管堤坝,更要重建行业共识,唯有以诚信为基石、以体验为核心,方能让“说走就走”的承诺落地为有品质的旅行。(李英锋)
责任编辑:吕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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